企业新闻行业动态常见问题

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3-15 点击数:2024-03-15

  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区别有哪些?

  乐融知产介绍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的区别:

  1.二者的实质不同:商标争议的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线注册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的实质是对初审商标的社会异议,包括商标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类似注册商标的异议。

  2.这两这内容是不同的:商标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商标异议内容仅为对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

  3.提出的时间不同:争议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后一年内提出,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提出;该商标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内提出的,即在《商标公告》刊登的三个月内提出。

  4.申请主体不同:争议方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组织、企业或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5.提出的原因不同:争议商标必须与争议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异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条款或其他规定等。

  6.处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直接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7.收费情况不同:商标异议不收费。商标争议应支付评审费用。

上一篇 返回目录 下一篇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解决方案 工程案例 联系我们
联系微信/QQ:
87590219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88号
微信/QQ:87590219
邮箱:87590219@qq.com
添加微信好友

Copyright © 2023 汉娜恒  TXT地图  XML地图

本站为域名停放页面,全部内容为网页演示效果,无任何实际意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

城市列表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